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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海宁长安校区)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人:高水琴 资讯来源: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离退休办 发布时间:13-11-14 13:06:37点击数量:3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浙江省机电集团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以培养机电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为主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有在校生8500多人,本部位于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目前正在建设海宁长安校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10人。
    (一)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的岗位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需到海宁长安校区工作。
    2、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3、专业。由我校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4、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我校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5、应聘者需在2013年12月31日前具备正式到岗的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期间,发送报名邮件到邮箱zimers@163.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应不少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初审通过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并通过电子邮件向初审通过人员反馈结果,据此作为应聘资格的取得方式。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12月14日。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岗位专业知识和校史校情等,财务管理岗位和审计岗位专业知识参考书目为2013版《中级会计实务》、《中级财务管理》。各项测验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50%。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一般包括岗位认知、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学校网站(www.zime.edu.cn,人事处“招贤纳士”栏);
    2、省机电集团网站(www.zjmegroup.cn);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省机电集团(人力资源部):0571-87811402
    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学校有关部门。
    咨询电话:0571-87773032,87773093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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