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布浙江省2015~2016年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资格的测试机构名单
浙语办〔2014〕17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语委、教育局,有关高校,省级有关单位,省教育评估院,各市、高校、行业普通话测试中心(站):
根据《浙江省语委办公室关于对省内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进行合格评估的通知》精神,在各中心(站)按照《浙江省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合格评估标准》自查自评的基础上,今年下半年,省教育评估院根据自评报告组织专家对相关测试机构进行了实地抽查。经研究,同意杭州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等23家单位通过合格评估,具有2015?2016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评估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积极整改落实。各市语委、教育局和高校要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加强测试机构建设。各测试机构要强化服务意思,提高管理水平,使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浙江省语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17日